樓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。
樓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。
根據我國《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》第12條規定,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:
居住用地70年。
工業用地50年。
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衛生、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。
商業、旅游、娛樂用地40年。
倉儲用地50年。
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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